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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废止         ★★★
我国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废止
作者:王晓欣 文章来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30 23:25:59
 
 
  2004-06-30 08:32:46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王晓欣报道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外贸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日前制定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所有外贸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个人履行法定程序后也可从事外贸经营。
  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是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垄断经营制度到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过渡。以前政府对外贸经营权的控制,在有外贸经营权和无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于2004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新修订的《外贸法》,明确将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许可改为登记制,并删除了关于经营资格条件的要求。这种登记是一种自动登记的方式,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
  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企业只需填一张简单的登记表格,另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等文件,到备案登记机关即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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