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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户籍改革正在破冰 城乡二元结构即将寿终正寝       ★★★★★
中国户籍改革正在破冰 城乡二元结构即将寿终正寝
作者:陈德峰 文章来源:政策金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17:38:12




中国户籍改革大战已进入白刃化状态,随着12省市的先行试水,破冰之旅将进入实质性阶段,国家具有历史突破性的户籍改革方案即将出炉,在亿万民众的千呼万唤中始出来,中国百姓“自由迁徙”之梦将揭开神秘面纱,深深影响几代中国农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不久将退出历史舞台,宣告寿终正寝。目前户籍改革的关键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改革同步推进,剥离户籍身上承载的不堪重负同时也是不合理的社会副产品,还其单一性、服务性和信息化的本来面目,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为实现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工业化问题、“三农”问题、城市化滞后问题、城乡地区差距问题、居民收入分配失衡问题,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不协调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效率与公平问题等等成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这一系列问题从表面看是单一的不连贯的,但从深层次讲却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层面剖析,都与城乡关系不协调有关,而城乡关系不协调的深层次根源是建立在城乡户籍壁垒基础上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归结为一点就是一个制度问题和价值取向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并日益成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就是对传统政策制度设计和价值取向的最大挑战。我们的传统社会经济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正是这一制度的设计缺陷才产生了那么多棘手复杂的问题,才使我们改革开放的这驾大车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才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遭到最深层次的制度瓶颈约束,发展的空间越来越狭小。我们曾经历经以GDP论英雄的时代,以效率论英雄的时代,以牺牲弱势群体、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为代价成就辉煌的时代。今天我们回过头来反思,正是这种价值取向(不科学的发展观、不全面的政绩观),牺牲了社会公平,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不协调,城市与农村发展严重不协调,人与自然发展严重不协调。制度设计的缺陷和价值取向偏颇,使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中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超人的胆识敢于直面历史沉疴,正视改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不得不去触动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炉的。

发展是硬道理,公平也是硬道理。严重失衡的城乡关系已到了非下大力气解决不可的地步,成为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一道无法回避非跨越不可的天堑,成为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大瓶颈。解决不好这些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遏制甚至衰退,倾斜的天平就会引起强震带,就会严重影响国家政局的稳定。因为城乡关系问题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十分尖锐的政治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非解决不可的大经济大社会大政治问题,它关系到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正义性判断。

中国“城乡二元化”战略已在中国延续了近半个世纪,影响了整整三代中国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种带有歧视的不公平待遇,是与《宪法》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孜孜所求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违背的,是与国际人权道义及国际通行准则相悖的,取消二元结构,取消户籍差别及附属的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公平为代价的“优惠福利”差别,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起来,已是当务之急,大势所趋。“自由迁徙”本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中国却成了一种“政策工具”。之所以成为“工具”,主要是因为户籍制度本身的缺陷。于是形成了这样的循环:因为有这样的户籍政策,所以户口可以当成工具;因为户口常常成为工具,所以原有的户籍政策更加巩固。要改革户籍制度,就必须打破这个循环;要打破这个循环,就必须为户籍“减负”,即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种种不应有的功能。然而,很多地方政府不仅不为户籍“减负”,反而不断“加压”——如此这般,户籍制度改革如何才能启动呢?“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这是《周易.系辞下》中的一句千古警世名言,是中国历史上“治国安帮”最重要的政治经验与教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全面的政绩观,通过国家制度创新和实行全新的宏观经济政策,解决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机制,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全新的制度平台和发展空间,以确保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过去50年间,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尚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其合理性的一面,那么事到如今,这一政策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应当予以彻底变革,更重要的,这一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奠定了基础。而允许城镇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谋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户,并不构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挂钩的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以承认和尊重人的自由为理性基础,还原户籍管理的本来意义,变管理为服务,坚持“人户实际结合”的服务原则,防止户籍制度成为权力部门“搭车”的平台,最终实现户籍制度的单一性、服务性和信息化目标。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先行试水,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宣布,我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我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落户的条件限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一些专家认为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户口迁移改革的核心是正确的,但这一概念需要廓清。公安部只适合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对“合法固定住所”的具体认定标准可由各地自主决定。中国户籍改革正在破冰。




作者单位:新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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