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运作机制上,农业发展银行还要不要发放和管理非储备性粮食收购及调销贷款呢?在少数人看来,农发行既然确定了向商业化转轨的发展目标,除了保证粮食储备以外,市场这一块就用不着再操心了。而实际上,在一些地方,除了确保储备粮贷款外,其它的粮油购销贷款,都是农发行的准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对于准政策性贷款,农发行在贷款的发放过程中也十分谨慎。一方面是在把握准政策,加强投入的合规性管理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弄不好有可能形成新的呆账贷款;另一方面,由于农发行在粮食贷款上的教训太深刻了,有一种矫枉过正的心理需求。在业务操作上又有些过于谨小慎微了。
中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是一个农业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国家搞活粮食市场,不再对其实施粮食购销价格政策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国家不给予行业政策扶持。也就是说,对于其它行业的商业性贷款,农发行可贷可不贷,对用于粮食收购的商业性贷款,银行可以区别利率,但必须给予贷款支持。这种信贷管理模式在农发行系统有可能长期地延续下去。
对于已经迈向市场了的粮食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银行既不能因噎废食,因为过去在粮食贷款的发放中造成了大量的信贷损失而拒绝与新企业合作;也不能盲目投入,形成新的贷款沉淀。既要把握住政策导向,又要尽量简化程序,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既要大胆、有效的投入资金,促进粮食产量、品质的提高,又要参照贷款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购贷销还,顺价销售,确保贷款安全回流。
对于粮食购销贷款,农发行不能一厢情愿地决定支持或者不支持,而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在支持有关粮食购销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粮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粮食的产、购、销、储良性互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