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银社合作中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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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inter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9 8:41:04  |
1、大力发展网上银行支付结算和国际结算代理。统计数据显示,农信社近两年来在工行的代签汇票和代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量大幅下降,传统人民币支付结算代理业务(代签银行汇票、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代理汇兑、代理查询等等)发展空间有限,而网银交易量和国际业务代理量则呈快速上升势头。因此,工行应大力推广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以信息技术为支持,以先进的服务模式为手段,拓宽业务合作渠道,推动支付代理结算业务上新台阶,扩大业务合作规模,实现规模效应;同时应加大外汇业务的营销力度,通过建立代理行关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结算代理、外汇资金交易和贸易融资业务,扩大同业合作领域,树立市场形象,提高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加大新产品创新推广力度。农信社的基本定位是为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服务,而农信社因受规模限制,贷款总量和单一借款人贷款额度受到监管约束,对此,工行可依托自身优势,积极稳妥地与实力较强、规模较大、信誉较高的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联合贷款、信贷资产回购、信贷资产转让、国等资产业务;以及“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县域经济贷款等“瓶颈”领域的业务;同时,结合工行信贷退出政策,有选择地向农信社推荐“三农”客户,以让渡资源巩固银社双方合作。 工行要为农信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创业类信贷提供支撑。一是双方在国家助学贷款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二是开办教育类贷款,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三是开展创业类贷款合作,增强农民的自主创新能力。 3、有选择的推出柜面通业务,提升个人金融业务服务层次。工行与农信社在客户和网点分布区域上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双方个人客户卡(账户)的柜面相互代理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现金存取、汇兑等业务的开办,实现网点客户资源的共享。
参考文献 [1]杨凯生:在“银行同业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上的致辞 .2005. [2]黄明庆:谈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策略.《海南金融》.2003(05):24-26 [3]黄宪、陈锐、刘长青:我国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研究.《武汉金融》.2002(6):4-8. [4]胡浩:推动机权业务工作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城市金融》.2005(6):8-12 [5]周慧兰: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困境及对策.《三农论坛》 [6]苏州市金融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课题组:苏州金融业发展战略研究 [7]黄兰:关于江苏银行业金融新产品发展的思考。《现代经济探讨》.2004.(1):67-71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干部读本》: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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